在醫保監管加強、個帳改革和門診統籌的加快,特別是在藥店分級管理已在多省落地的情況下,零售藥店的實質性洗牌時刻剛剛到來。與前述政策相比,便利店賣藥只是起到加速淘汰低水平零售藥店的作用。
便利店賣藥在北京年初落地,對零售藥店的實質性沖擊雖然很小,但對市場心理預期的影響巨大。與前兩年資本大規模收購零售藥店所帶動的資本競賽相比,2019年的密集政策出臺對零售藥店市場帶來了深遠影響。在這一時間點推出便利店賣藥的作用主要是為了在藥店分級管理的大趨勢下,加強對缺乏技術含量的藥店的競爭,將加速淘汰競爭力偏弱的小機構,而大型機構的管理不善的門店也將被迫大量關閉。
首先,隨著藥店分級管理在廣東和山東等省落地,這意味著一類店無法承接處方和中藥飲片等有較好利潤的業務,這大大制約了其未來發展的可持續性。
根據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藥品零售企業分級分類的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根據藥品零售企業設置條件與藥品經營范圍、經營規模的適應程度,核定的經營范圍從小到大分為一類、二類和三類,相對應的企業分別簡稱為一類店、二類店和三類店。”一類店經營范圍限定為非處方藥。二類店經營范圍限定為非處方藥、處方藥(注射劑、腫瘤治療藥、抗生素、生物制品、二類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罌粟殼、中藥飲片等除外),《藥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標注“必須憑處方銷售的藥品除外”字樣,同時注明上述必須憑處方銷售的藥品除外的類別。三類店經營范圍包括非處方藥、處方藥、中藥飲片等所有可在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的藥品。經批準三類店還可銷售二類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及罌粟殼,并在《藥品經營許可證》的經營范圍上單獨列明。
由于中國零售藥店布局更為密集,比如廣東省每2000多人就有一家藥店。雖然布局緊密,但中國零售藥店的產出、利潤空間、坪效方面都較弱,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藥品競爭以OTC類為主。二是非藥品業務,包括保健品、中藥飲片和醫療器械的銷售競爭日益激烈,獲客成本不斷上升。三是在藥店的坪效和利潤上一直沒有獲得突破,連鎖藥房中利潤較高的單店平均每月盈利可以達到2萬元左右,但其中高毛利的中藥是推高盈利的一個關鍵因素,而低的每月平均盈利就只有2000元左右,相差較大。而在坪效上,大店(如旗艦店)由于產品種類較全,日均坪效上可以達到120元/平方米以上,而社區店由于面積和產品種類局限,只有大店日均坪效的一半。而大部分藥店的規模屬于社區店,在藥店分級的情況下,坪效將進一步受到影響。
藥店分級政策的出臺,意味著未來有一批表現不佳的零售藥店將失去經營處方藥和中藥飲片等利潤較高產品的機會,進一步將他們推入經營的困境中。而近年來快速收購并購的連鎖藥店一旦在其整合的標的中有這類藥店,則最終可能只能選擇關閉部分門店,而前期高額的收購成本將很難消化。
其次,醫保系列改革措施對藥店帶來巨大沖擊。隨著醫保居民個帳的取消和職工個帳的縮減,可在藥店進行消費的醫保資金規模大大縮小。而進行門診統籌則將推動病人持續流入醫療機構并在其中獲得藥品,加大OTC藥品和處方藥向醫院的回流。在醫保監管趨嚴的趨勢下,原先處方管理較弱的零售藥店也將受到很大的影響,從總體上縮減原先零售藥店的份額。
另外,醫保帶量采購和緊隨其后的醫保支付價對藥店都產生了巨大的壓力。第一,隨著醫保帶量采購的推開,院內藥價的下跌導致零售端藥價的連鎖反應,從而使得外流的處方不再有高額的收益,即使只從藥品買賣的角度來看,部分藥品已經很難產生符合零售端期望的利潤。醫保帶量采購在院內保證用量,藥企一旦中標,將節約大量營銷開支特別是給予醫生的灰色收益,這使得藥企很難再有意愿給予流出的處方以高額的回扣,從而引發院外處方利益鏈條的崩塌。
第二,醫保帶量采購導致藥價快速下跌,藥店很難從其中獲取足夠的收益,這導致其可能不愿意再經營這類處方藥。從這個角度來看,處方外流將呈現停滯的過程。而且從中短期來看,由于控費以及進行全方位的醫療支付制度改革是醫改的重點,處方外流將不再是政策的重點。這意味著即使二類和三類藥店也面臨較大的沖擊。
從上述兩點來看,便利店賣藥只是政策推出來加速淘汰一類藥店的手段,雖然目前還主要在北京試點,影響有限。但一旦在全國鋪開,一類藥店的發展將面臨很大的沖擊。雖然從醫保的角度來看,去對接便利店的可能性較小,但由于便利店主要銷售乙類非處方藥,用戶自費也是可以接受的。而且,從國外的政策來看,OTC都是不納入醫保的,不排除政策從乙類非處方藥入手,逐步讓OTC藥品退出醫保,最終徹底拉平便利店和藥店之間的差距。
總之,便利店賣藥只是藥店管理的從屬性政策,但對市場競爭帶來了一定的想象空間。隨著未來進一步政策的出臺,零售藥店市場將面臨持續洗牌。